捍衛兒童正義 兒盟:法官再教育【2010/09/06 聯合晚報】

劉開元/台北報導

接連發生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件,兒福聯盟上午舉行捍衛兒童司法正義記者會,小朋友們戴上口罩呼籲捍衛兒童司法正義,拒絕二度傷害。記者林俊良/攝影

近日接連發生三起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件,兒童福利聯盟上午發動兒童戴上口罩表達無奈,並呼籲「捍衛兒童司法正義,拒絕法官二次傷害」。為減少類似案再度發生,兒盟提出三項建議,建議建立兒少性侵案件的判決標準、加強法官再教育、落實專家證人制度。

兒盟指出,根據內政部家暴防治委員會94到98年的統計,五年來,台灣遭性侵害兒少人數,高達1萬8570人,平均每年3714人;最令人憂心的是,6歲以下幼童遭性侵者有1106人,近五年更有緩增趨勢,94年有188人,去年270人。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未滿7歲的兒童屬無行為能力之人,口語表達、自我保護、價值判斷等能力都相對不足,性侵受害過程中難以抵抗、掙扎逃脫;事後採證時,也可能無法清楚交代性侵過程中的人事時地物,或是孩子前後供詞反覆、不確定、造成舉證困難;甚至有些近親加害案件,孩子親屬擔心家醜外揚,或怕曝光後,孩子遭二度傷害,乾脆隱匿不報,造成許多性侵「黑數」難以估算。

為了捍衛司法正義,兒盟提出三點呼籲:第一是建立兒少性侵案件的判決標準。司法院應主動統計、公布近三年來判決定讞的兒少性侵案件判決刑度,檢視法官是否作出適當判決,並分析個案輕判原因,以建立判決標準。

其二是加強法官再教育。王育敏說,司法院應加強各級法院法官宣導教育、深入了解兒少身心發展歷程與特質,以及性侵害兒少的身心特徵、情緒反應等兒少保護知識,有助法官判決。

第三是呼籲司法院落實專家證人制度,特別是兒少性侵案件舉證困難,法官應以開放態度,真正尊重並聽取兒少專家的專業評估,專業共同合作,兒少司法正義才得以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