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遭性侵「不敢說NO」 只能暗夜哭泣【2010/09/06 聯合晚報】
劉開元/台北報導
「不會說NO,不等於我同意受害!」近日接連發生法官輕判性侵幼童案件,多名從事家暴防治的專家,上午舉出多件幼童遭性侵而在「暗夜哭泣」的案例,呼籲法官聽聽孩子的聲音,更要深自檢討是否還有更多性侵兒少的案件,也被輕判?
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組長黃瑞雯說,一名7歲女童因家庭貧困,無力補習,課業不佳,老師好心表示願免費幫她補習,課餘之暇,還帶她玩遊戲,偶有身體接觸;豈料後來這名老師竟以半威脅、半利誘方式性侵幼童,讓女童身心受創。她的父母後來要送女童去補習,小女生出現恐懼害怕的反應,父母才知到女兒遭老師性侵。最後這名「狼師」雖被移送法辦,但現在小女童碰到陌生人、老師都很害怕,更視上學為畏途。
桃園縣家暴防治中心社工師鍾佩怡也說,曾有一名3歲女童遭親生父親性侵,女童創傷甚深,因為她甚愛父親,卻又怕再被父親施暴,於是陷入情緒矛盾中,甚至無法正常大小便,非常容易受驚嚇,只要母親不在,她就大哭,更會原地打轉,經過很長時間輔導,仍無法治癒。
高雄市家暴中心督導莊美慧說,她也輔導過一名4歲遭性侵的女童,案子在法院審理時,加害人律師也是以女童未喊救命、沒驗到傷為由替加害人辯護,經法官深入調查,從女童一直喊痛、對加害人有憤怒、恐懼等反應,而查出真相;但最後判加害人一年刑期,經減刑後又只判9個月。正義雖被伸張,但被害人還是擔心加害人出獄之後,又會被害,每天活在恐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