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跟婦權會說再見 【2009-04-04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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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跟婦權會說再見
* 2009-04-04
* 中國時報
* 【黃長玲】
日前陳美華及張晉芬教授的〈再會吧,婦權會〉一文,既表達了對於性別專責機構該如何設立的看法,也提出對於目前行政院婦權會運作上的質疑。筆者在這兩個議題上與兩位教授看法略有出入,但要呼應兩位教授的某些關切。
現存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成立於一九九七年。二○○二年以後,民間婦女團體因應行政院政府組織再造的進程,開始推動專責機構的設立,主要的訴求就是國際婦女運動的共同進程「性別主流化」。在政府沒有專責人力配置的狀況下,婦權會確實由於民間委員長期積極無償的投入,而使得性別主流化的工作在政府部門開始進行。
陳教授與張教授的文章對婦權會的主要質疑是體制定位不清,民間委員的代表性及課責性不足。事實上,官方與民間委員各半的組成方式,在我國的現行體制中,並非婦權會獨有,而是普遍存在於行政院及各部會所屬的幾百個委員會中。這種公私協力的組成方式,也和當代民主治理的趨勢密切相關。因此,代表性與課責性的問題,其實是民主治理的核心議題。這樣的質疑其實是重要而且必要的,而官民共組的委員會既然有決策權,那麼在代表性和課責性上就必須透過實踐來逐步形成體制。就婦權會而言,課責性的部分,其實已經有某些實踐的經驗。會議記錄全文上網的做法,就是一個起步。
二○○四年底左右,婦運界對於專責機構應如何設立逐漸出現分歧的看法。大體上來說,爭議的焦點是要設立獨立的性別平等委員會或是在婦權會的體制上於行政院本部搭配專責人力。前者的優點,確實如陳張兩位教授所言,有法定地位及獨立的人事預算,但是引發的憂慮是性別平等委員會可能成為弱勢部會,不利性別主流化的推動。後者的優點是婦權會由院長出任召集人,專責人力置於院本部有利部會協調,但是引發的憂慮正是陳張兩位教授的批評。
婦運界對於專責機構如何設立容或有看法上的分歧,但是對於政府應展現決心實踐性別平權價值則在態度上非常一致。換言之,如果行政部門不打算跟婦權會說再見,就必須在婦權會的定位及委員組成的代表性等方面,體制性的回應婦運界的期待與質疑。相關可行的做法包括訂定性別平等基本法,讓婦權會的體制性位置變得更為清楚,而未來婦權會民間代表的部分,也應廣邀民間團體推薦人選。
最重要的是,所謂「院本部性平處加婦權會」的規劃,概念上由行政院長為性別政策負責,因為性平處是院長幕僚,而婦權會的召集人也是院長。然而,在現實運作上,任何人都很難相信院長會日常性的處理性別政策,因此,行政體系中,是由政務委員還是秘書長兼領性別首長的角色,仍然懸而未決,這也是目前廣泛引起婦運界質疑的主因之一。
整體而言,筆者個人的看法是婦權會的存續,雖然涉及性別專責機構如何設置的爭議,但是就體制而言,不一定如陳張兩位教授所言,是開民主倒車,反而有可能具備民主深化的意義。至於這樣的意義是否能真的出現,既取決於行政部門的心態,也有賴市民社會的持續監督。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