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狎5歲 棉花塞下體 【2008/11/29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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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狎5歲 棉花塞下體
2008年11月29日蘋果日報
【林世雄╱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名五歲男童日前趁著幼稚園下課時間,帶著女同學到廁所撫摸下體,還在她下體塞棉花,直到女童下體發炎流出分泌物,母親才赫然發現提出告訴。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男童函送法辦,警方私下表示:「從來沒有遇過這麼小的孩子涉及性侵案。」
事後送娃娃要噤口
警方調查,就讀幼稚園中班的蕭姓男童,本月六日上午在幼稚園下課時間,帶著陳姓女同學(五歲)到學校廁所,男童先脫下女童褲子,撫摸她的外陰部,然後又從身上拿出棉花,塞進女童下體,事後男童送給女童一個娃娃,還告訴女童:「妳不能告訴別人哦!不然以後不跟妳玩了。」
女童回家洗澡時,曾指著下體跟媽媽說:「那邊痛痛!」媽媽以為是尿道發炎,幫女童擦藥,兩天後女童下體流出黃綠色分泌物,媽媽趕緊帶女兒去看醫生,才從女童陰道內夾出一團棉花。
女童母親知道真相後大怒向警報案。日前蕭童在父親帶領下到分局,偵訊時蕭童可能看到警察太過害怕,對於摸撫或塞棉花等事,不是答:「我不知道」,就是發呆搖頭,男童父親也不理解小孩為何會做出此事,頻頻道歉。
律師周平凡說,刑法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男童涉案到了檢方也予以免訴處分,不過,男童父母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父母可向男童家長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