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春遇老婦 ?男告到底 【2008/12/02 自由時報】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28歲葉姓男子酒後到楊梅鎮色情理容院光顧,由51歲的林姓婦人提供「全套」服務,遇上臨檢喊停,葉男才驚覺是離譜「老少配」,桃園地檢署追究業者有無仲介責任,葉男因印象深刻,指證歷歷,讓店家得吃官司。
今年9月16日凌晨,葉男酒後獨自跑到理容院以2600元代價談定性交易,室內昏暗、加上他酒意濃,根本搞不清楚誰幫他服務。
沒想到不巧遇上楊梅警方臨檢,燈一亮葉男驚醒,看到幫他服務的人竟是個年過半百的婦人,更嚇一大跳,當場氣得罵店家「騙人」。
桃檢昨天開庭找來葉男作證,他因為印象深刻,對於吳姓業者仲介、林婦提供性服務指證歷歷,檢方認定業者有妨害風化刑責將追究,林婦則是在暗室內性交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另移法院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