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分手騎走機車 她告前女友竊盜【2007/05/21 中國時報】
【鮮明/台中報導】
同居3年的林姓、樂姓女同志,因個性不合鬧分手,林女昨天凌晨收妥行李,以備分鑰匙騎走登記在樂女名下的機車,不告而別,樂女一氣之下控告前女友竊盜。警方訊後,將林姓女子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23歲的林姓女子與30歲的樂姓女子是同性戀情侶,2人在台中市美村路租屋同居3年多,最近卻因個性不合鬧分手。昨天凌晨3時許,林女在租屋處收拾行李準備搬家,並在樂女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備分鑰匙騎走樂女的機車。
樂女發現機車不見了,試圖和林女聯絡,但林女一直沒接電話,樂女擔心機車遭人拿來犯案,遂向轄區一分局公益派出所通報失竊。警方不久就循線找到林女,證實機車確實是林女騎走。
林女向警方表示,該輛機車雖登記在樂女名下,但過去一直由2人共用,樂女也曾給她備分鑰匙,後來鑰匙遺失,她又去打了1支,當時只是借用機車來搬家,搬完了就會還給樂女,絕無竊盜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