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分手搶走領養兒 涉妨害自由被訴【2007/05/22 中國時報】
【李翰/高雄報導】
甲、乙2名男同志甜密恩愛時,因嚮往有「愛情結晶」的人生圓滿境界,由乙領養了1名小孩共同撫養。2人分手後,甲因思念小孩,竟與胞弟合力將小孩搶回家中撫養,因觸犯妨害自由罪嫌被提起公訴。
甲、乙2名男子原是你儂我儂的同性伴侶,2人同居時雖然恩愛的享受2人世界,但總覺得好像有什麼缺憾?
為了彌補人類同性無法生子的遺憾,為了讓生命有圓滿幸福的元素來填充,2人商量後,由乙出面領養了1名可愛的小男嬰。
有了小男嬰的維繫後,2人的確享受了一段有天倫樂的日子。
2個男子帶著1個小孩,而且也很疼愛這個孩子,但這種組合的家庭對乙而言,似乎還是不夠圓滿。
可能是乙的體內仍有男性的原始呼喚,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乙遇見了1名柔弱纖細的女子後,「性」又轉變了,並逐漸與甲疏遠,終致分手。甲、乙分手後,孩子跟著乙。乙的新女友也非常喜愛小孩。乙有了新人生,甲則陷入生命的迷惘中。甲思念小孩似乎更勝於舊情人乙。
甲與乙分手後在煎熬中度日,上帝多給他的那份「母愛」在體內越燃越旺。甲極度思念著曾經與乙共同撫養的嬰囝。
甲的理智無法超越深植體內的「母愛」,竟與胞弟商議「搶人(小孩)」。
在甲與乙分手數日後的某個深夜,甲與胞弟前往乙的住處下手「搶人」,雙方拉扯時,甲持球棒脅迫對方得逞,從乙的女友懷中搶走小孩,帶回左營家中。
甲懷抱著小孩只過了一夜,第二天,警方就找上門找回小孩,並將甲移送法辦。檢方偵辦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甲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