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可請產假 婦團:搭配補救教學更好 [2007/05/10 聯合報]

對於教育部研擬高中女生懷孕可請產假,婦女社團大都肯定,這項政策對保障懷孕少女受教權有正面意義,家長不必擔心會因此助長未婚懷孕;婦女社團也建議,教育部如能搭配「補救教學」等配套措施,更能落實這項美意。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從勵馨實際接觸的個案,不少高中少女因為懷孕不得不被迫休學,教育部這項政策給了她們生命「轉彎」的機會,不會因為懷孕就此離開校園,保障她們的受教權。家長不必多慮,沒有人會因為可請這種假就想懷孕生子。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指出,教育部能夠正視懷孕女學生受教權值得肯定,不過,學校在營造友善的兩性環境上還要努力。

基督徒救世會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社工督導解慧珍也表示,要改變家長的觀念還需要時間,家長基於保護孩子名聲的立場,多數可能不會想請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