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搖頭:「帶球」上課 誰敢 [2007/05/10 聯合報]

不論男女,多數高中生都表示,支持保障懷孕學生受教權,不過他們也認為,當事人要忍受異樣眼光、「帶球」上課,幾乎不可能,最好先休學待產;更有人說,若自己碰上會先考慮墮胎,「因為沒能力養。」

中山女中二年級袁同學說,高中生懷孕應該都是情非得已,若仍有心向學,校方不應勒令退學,准請產假很合理;至於有保守人士擔心,這會變相鼓勵學生懷孕,根本不相干,哪個高中女生喜歡懷孕?但也沒哪個女生敢「帶球」上課,肚子大起來後,在家待產較合適。

北市金甌女中一年級陳同學則表示,若她不慎懷孕,會選擇墮胎,因為生下來,也沒法養,對孩子更不公平;但若有學生不怕異樣眼光,懷孕期間仍想上課,就應准她們請產假,保障受教權。

金甌女中簡同學不主張墮胎,因為覺得「很惡心,也很危險」。她認為學生懷孕後,還是先休學,產後再回學校上課,但若有同學懷孕後仍到校上課,她會充分支持,不歧視對方。

建中三年級袁同學的觀念更開放,他認為「懷孕本身就是一種煎熬」,高中女生要有性行為,就應懂得保護自己,若不小心懷孕,在安全考量下,最好墮胎,否則孩子生下來,小爸爸、小媽媽根本不會養,也沒經濟能力。

袁同學說,准高中懷孕女生請產假,對傳統社會是種挑戰,但現在年輕人早熟,發生性行為的年紀愈來愈小,保障她們的受教權、甚至合法墮胎,都很有必要。

「高中生可以請產假?」新竹高中兩名女學生對教育部這項辦法,覺得「可以接受,至少可以備而不用」。但宜蘭市一名陳姓高中生說:「未婚懷孕最怕人知道,當然趕快辦休學,如果向學校請產假,孕事全都曝光了,誰能忍受同學的異樣眼光?」

持贊成意見的新竹高中音樂班與語文資優班李姓女學生說,有了產假與育嬰假,女學生受教權才有保障,她建議教育部應有配套措施,就是產後須有課輔,復課的學生才跟得上學業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