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路路通:自由若放縱 情色變色情 【2007/05/14 文匯報】

 連日來,《中大學生報》的「過火」內容成了社會大眾經常討論的話題。事緣《學生報》以「營造開闊討論空間」為口號,在報中增加「情色版」,內容涉及亂倫、人獸交等題目,惹來社會各界的批評。學術上的正面討論以反思社會上現存價值當然並無不可,不過以刻意挑戰社會道德底線的形式表達意見卻絕不可取,事件正好讓我們反思討論自由的界限。

 對於創立情色版的意圖,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後,學生報曾發表聲明作解說表示「創設情色版的用意,在於批判現今社會單線、扭曲的情慾想像,營造開闊討論性與慾望的空間」。不過,他們提出的討論辦法卻是在「情色版」設性信箱及性故事,並「自稱專家」為讀者解答問題,而3月號的《學生報》中更變本加厲,發出意識露骨宣淫的問卷,涉及亂倫、性虐待等,完全違反社會道德底線,有中大學生直言,覺得《學生報》的做法是在嘩眾取寵,與他們宣稱的意圖背道而馳。

將複雜議題片面化

 當然,外人難以斷言《學生報》創立情色版的意圖。不過在今次事件上,令外界反應激烈卻是學生過火的實際「行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鄭巧玲指出,即使學生報的意圖正確,然客觀效果還是引起那麼多人的反感,反映《學生報》的思維犯上錯誤,將深入、複雜的議題片面化、單面化和表面化。學生報的版面以「情色」為名,明顯是想藉此用以區分與「色情」之別,但是綜觀社會人士的反應,其目的明顯沒有達到。

「情色」比「色情」更墮落

 專欄作家岑逸飛曾就「情色」與「色情」兩者之間的分野作出了討論。他指出,「情色」以情為主,以色為輔;「色情」以色為主,以情為輔,將「情」視作催化劑,而容許「色」的放縱,比「色」更墮落。學生報的情色小說、露骨問卷調查如「你喜歡在中大甚麼地方造愛?」等,無論如何總只令人想到「色情」而非「情色」,更難以令人想到與討論社會性別的關係。這種情況與「掛羊頭賣狗肉」的做法又有何分別?

個人自由不應影響別人

 大學是鼓勵學生思考的地方,《學生報》的動機可能出於鼓勵社會就性議題作自由思考,但是否自由便沒有邊界和底線呢?拿今年通過的禁煙條例為例,其理念在於個人吸煙的自由不應影響到別人,《學生報》是每期印刷萬份的刊物,對象是對性有不同觀念、價值的大學生,甚至青少年中心亦有派發,影響範圍廣泛,事實上現時已有不少中大學生、校友對情色版內容感到不安,《學生報》是否仍應理直氣壯談論其「自由」呢?

將個人品味強加於大眾

 《學生報》是中大校內具代表性的刊物,運作費用出於各學生的口袋。當情色版高舉「言論自由」、「編輯自主」的旗幟,希望以敏感性內容,開闊性討論的空間,同學及讀者的意見是否也應該慎重考慮?如果中大學生並不願意就性議題「開闊討論空間」,《學生報》的做法是否一廂情願?將一小撮學生編輯的性觀念以學生報的形式刊出,又是否一個恰當的做法?

森美小儀事件的教訓

 大學教育本為訓練學生多元思維,在提倡開放式理性討論的基礎下,倡議討論社會價值的議題本無不可,然若冠以言論之名又是否代表可以為所欲為?其實,因以討論之名挑戰道德底線惹起公憤事件早有先例。早前,DJ森美小儀在電台節目中便舉辦了「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網上選舉而引起軒然大波。當時森美亦聲稱舉辦選舉目的是提醒女藝人要小心,強調選舉無任何煽動成份。然在社會輿論討伐之下,森美最終對公眾作出了公開道歉。學生報事件中主角的思維與當初的森美可能是如出一轍,在早有前車可鑑的情況下,事件實在值得學生反思,自由討論一旦為社會帶來了負面的影響時,亦必需負上為社會帶來負面風氣的責任。  ■記者 李浩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