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平等 保母擬改稱托育人員【2012/06/02 中央社】
兩性平等由職稱開始,早期「郵差先生」現改稱「郵務士」,「護士小姐」更名「護理人員」。隨著男性保母漸增,內政部兒童局擬推廣「托育人員」替代「保母」,兼具性平與專業。
內政部日前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修正草案,除保障托兒所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人員轉任托嬰中心的資格權益,並特別將草案中托嬰中心「保母人員」一詞,修正為「托育人員」。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指出,「保母人員」詞彙沿用超過17年,實務上從事托育工作卻不一定是女性的保「母」,近來許多中高齡退休男性、育兒父親加入托育工作行列,男性托育人員越來越多。
根據兒童局最新統計,民國100年有1萬4794人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成為合格證照保母,其中有151名是男性,平均每百名保母中,約有1人是男性。
張秀鴛表示,有民間團體建議,「保母」一詞有性別化意味,也不夠專業,認為應改成較中性化的名詞,「托育人員」概念因應推出。
除了「托育人員」,由保母一詞變化出的「保媽」、「保爸」,也是現今業界的常用名詞。
不過,張秀鴛說,社會延用「保母」已久,目前政府推動的保母系統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保母人員技術士」檢定都使用「保母」,是否要大規模改變目前法規、實務面既定使用的保母詞彙?需要各界凝聚共識,兒童局將廣徵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