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官司開庭 雙方母親力挺【2012/04/11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全國首宗「男男」婚姻,兩位男主角陳敬學、高治瑋到台北市中山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卻被駁回,兩人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首度開庭,雙方母親皆現身,發聲力挺兒子。

陳母生了一男兩女,她在開庭前說:「兒子都有繳稅,權利應該和大家一樣!」她說知道兒子是同志之後,她也是掙扎了十年才接受,「只希望他能有個伴,長長久久走下去。」陳的表姊也到現場表示支持,「他們都很孝順對方父母,婚後相處也很融洽,應該是被祝福的。」

高母育有一男一女,她說:「現在離婚率這麼高,看到他們倆恩愛幸福這麼多年,男女結婚真的有比較好嗎?」

陳敬學尊稱高治瑋的父母為岳父、岳母。昨天陳、高兩家人在法院外,拉開長長的陳氏家譜,證明已經將高治瑋以陳敬學配偶的身分列入陳家族譜。

陳敬學說:「今天我們是帶著辦喜事的心情來上法庭。」強調兩人和其他夫妻的差別,只有性別,對真愛的堅持和保守,和所有異性戀者是一樣的。

法庭內,陳敬學兩人的委任律師主張,結婚登記只是形式的審查,並認為戶政事務所用來駁回登記的法源依據-法務部八十三年解釋函所指「一男一女才可結婚」,是違憲的行政闡釋,法律既沒有明文規定禁止同性結婚,就不能限制;律師並質疑民法只針對異性婚規範,漏列同性婚,違反平等原則,是「立法不作為」的違憲。

中山戶政事務所的代表以被告身分答辯指出,戶政單位只是第一線的審查,不是法令的解釋機關,戶政所是根據法務部函釋來審查結婚登記,此外再沒有其他法源,戶政事務所只能依現行法令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