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訃聞範本 建議伴侶相稱【2012/04/03 中央社】

往生同志的最後公開信,不見得是「不能說的秘密」;內政部喪儀手冊首納同性伴侶訃聞範本,建議以「伴侶」取代「誼兄誼妹」等隱晦稱謂;民政司長黃麗馨說,尊重社會多元文化。

內政部「喪禮儀節手冊」預定6月出版,研擬將性別平等、殯葬自主、尊重多元族群等現代概念,納入傳統治喪事項;以報喪用途的訃聞為例,手冊提供「同性同居」、「再婚母親」等案例,反映在現代社會多元樣貌下,往生者的最後一封公開信,也有多元寫法。

同性伴侶訃聞如何寫為佳?手冊研擬過程中,曾有學者建議以「誼兄」、「誼弟」、「誼妹」等稱呼發訃,但也有專家認為,依照詞彙原意仍屬朋友關係,未貼近雙方的伴侶事實;最後內政部即將出版的「喪禮儀節手冊」,採納建議以「伴侶」稱謂發訃。

黃麗馨表示,內政部提倡「尊嚴自主、性別平等、尊重多元。」喪禮是撫平傷痛的過程,對於往生者身邊最貼近的人,應該在訃聞及喪儀中擁有適當的位置和角色。

參與手冊編寫的大學教師李慧仁說,同性伴侶目前仍未獲法律認可,「誼兄」、「義兄」的寫法,只是讓「看得懂的人看得懂」,不如「伴侶」清楚明白;因此編撰小組採納同志團體的意見,在訃聞建議寫法,突破性別藩籬。

兼任喪禮司儀的她說,若參照同性伴侶訃聞的建議寫法,司儀在喪禮上也可依照訃聞,安排往生者的同性另一半以「伴侶」身分出席,流程安排有所依據。

不過,李慧仁也坦言,一般喪葬儀俗通常由往生者的家屬主導,訃聞怎麼發,要看家屬意見;在她的經驗中,曾碰到男性往生者的家屬私下願意讓孩子穿女性壽衣,但公開的同志喪禮仍屬少見;她建議,「預立遺囑」會是往生者與送行者間更好的協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