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同志的愛人訃聞怎稱呼?內政部:以「伴侶」發訃【2012/04/04 ETtoday】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讓往生同志從性別刻板印象與喪禮禁忌中跳脫出來,內政部喪儀手冊將針對同性伴侶提供訃聞範本,以「伴侶」取代「誼兄」、「誼妹」等隱晦稱謂,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表示,喪禮是撫平傷痛的過程,對於往生者身邊最貼近的人,應該在訃聞及喪儀中擁有適當的位置和角色。

近年來主張「尊重性別多元」的內政部預計6月出版《喪禮儀節手冊》,研擬將性別平等、殯葬自主、尊重多元族群等現代概念,納入傳統治喪事項,若以報喪用途的訃聞為例,手冊提供「同性同居」、「再婚母親」等案例,反映在現代社會多元樣貌下,往生者的最後一封公開信,也有多元寫法。

同性伴侶訃聞如何寫為佳?手冊研擬過程中,曾有學者建議以「誼兄」、「誼弟」、「誼妹」等稱呼發訃,但也有專家認為,依照詞彙原意仍屬朋友關係,未貼近雙方的伴侶事實,最後內政部即將出版的「喪禮儀節手冊」,採納建議以「伴侶」稱謂發訃。

南華大學生死系講師李慧仁表示,同性伴侶目前仍未獲法律認可,「誼兄」、「義兄」的寫法,只是讓「看得懂的人看得懂」,不如「伴侶」清楚明白,因此編撰小組採納同志團體的意見,在訃聞建議寫法,突破性別藩籬。

另外,李慧仁表示,在她的經驗中,曾碰到男性往生者的家屬私下願意讓孩子穿女性壽衣,但公開的同志喪禮仍屬少見,其實最理想的狀況是司儀依照訃聞的稱謂,安排往生者的同性另一半以「伴侶」身分出席喪禮,不過,一般喪葬儀俗通常由往生者的家屬主導,訃聞怎麼發,還是要看家屬意見,所以她建議「預立遺囑」會是往生者與送行者間更好的協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