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有共識【2011/07/26 聯合報】

李順德/即時報導

「白玫瑰運動」將於31日第三度走上街頭。內政部長江宜樺26日回應表示,政府與白玫瑰運動團體,對性侵犯的刑後強制治療已有共識,但政府不贊成以「化學去勢」及「終身保護管束」加諸性侵犯者,另外,未來是否公告性侵犯個資、照片,目前仍在討論,希望能儘快達成共識。

江宜樺表示,內政部所提性侵害防治法修正版本,在送行政院時,曾列入台版「梅根法案」,有意公告高再犯風險的性侵犯個人資料,在政院審查時遭到刪除。行政院是考量既然已有刑後強制治療,甚至溯及2006年6月以前,經評估為高再犯的性侵犯,應在刑期屆滿後,接受刑後強制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