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娘砲屬性霸凌 增列性平教育法【2011/05/19 聯合報】

陳智華/即時報導

在校園罵人「娘砲」讓人不舒服,或覺得男同學較陰柔就踢人、推人,都屬於性霸凌,過去學校以行為不檢處理,立委今天將性霸凌納入學校防治規定範圍,未來可依性平法處理,調查屬實加害人可能要接受性平教育或送教評會、獎懲會等單位議處。

為杜絕教育人員隱匿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行政院及多位立委提案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完成條文修正,將送二讀,除將性霸凌納入防治範圍,學校老師等知情不報除可罰款,知悉性侵害不通報讓性侵害再發生,會被解聘且永不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