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資料 公布與否待討論【2011/03/23 中央社】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表示,有人認為公布性侵犯資料能讓民眾有防範,但也有人質疑這麼做侵犯罪犯人權,取得平衡不容易,將請法務部邀學者專家凝聚社會共識。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昇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建議,往後治安犯罪人口出獄後,通報系統應落實到村里長。江宜樺表示,顧及更生人人權,通報村里長要請教法務部意見。
雲林縣某國民中學女學生遭性侵後遇害,警方昨天宣布偵破,家長質疑林姓嫌疑人第3度犯下性侵案是否有共犯?性侵犯矯治是否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吳育昇質疑,林姓嫌疑人2月出獄後,當地警方是否落實查訪,如果沒有,一定要懲處。江宜樺說,會按標準作業流程檢視縣市警察局是否按規定執行,如果是因規定不夠嚴謹,一定會檢討規定。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亭妃質詢時表示,林姓嫌疑人服刑期間,多次「性侵害加害人評估與治療」都未過關,如果沒有法律或行政措施管制,是否等於放危險分子到社區裡?
江宜樺表示,連續性侵犯造成社會恐慌,法務部和內務部應持續聽社會各界意見,看看能否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找出有效行政措施,如在監獄內加強治療輔導;刑滿出獄後,除強制治療,加強保護管束是未來努力方向。
他稍早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聽到性侵犯再犯案,造成被害人死亡,非常痛心,不容許再發生;刑後強制治療無法溯及既往,務實做法是請法務部對刑後處理、保護管束及獄中治療多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