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陳文茜>美麗、骯髒、富有的LadyGaGa【2010/10/23 蘋果日報】

(陳文茜)

繼1984年瑪丹娜出道,終於26後,一個搖滾女神名叫Lady GaGa取代她了。瑪丹娜與我同歲,Lady卡卡生日比我晚三天,與我同一個星座;但我不得不偏心 Lady GaGa。她與叛逆的瑪丹娜不同,不論誰訪問她,她的回答總是一個制式答案,我本是怪胎,與社會格格不入,我只是一個想尋找同伴的迷失靈魂。

卡卡的本名叫史蒂芬妮,沒成名前她常只穿著背心裙人字拖,綁馬尾頭,除了向來塗得很黑的眼線液外,她實在平淡無奇。目前人們可以在 You Tube網站上找到的卡卡最早表演影片,是在她紐約大學選秀比賽中赤腳彈琴的影片,當時史蒂芬妮還不叫卡卡,她的表演穿白色薄膜無肩帶禮服,唱Norah Jones的抒情歌,音色美,但其他平淡無奇。隔了一年的演唱會影片,她大概19歲了,開始會對台下聽眾吼大話了,「我擁有最病態的野心」。再隔一年,史蒂芬妮這個平凡名字的女孩愈來愈出軌了,她常在網路上上傳自製音樂影帶,有一則影片裡已預告卡卡時代的誕生;她宣稱自己擁有一個充氣娃娃,「每天都跟它做愛。」

卡卡的父母都是紐約有錢人,媽媽小時候送她學鋼琴,她愛音樂,但不想成為年輕淑女。小時候的她反而喜歡到餐廳吃飯時,爬上桌子跳舞,並把麵包條當指揮棒揮舞。到NYU讀書期間,她做了人生最重要的決定,開始厭煩父母的豪宅,走出林肯中心,搬到紐約下城,與許多原生性的世事共存,乞丐、搶劫、塗鴉、街頭表演……所有等著在紐約爬起來或墮落下去的人都共存居住的地方。

熱愛工作討厭抄襲

卡卡的創意之名,據說是因為某次她彈奏皇后合唱團《Radio GaGa》一曲時,製作人一時靈感丟出的,一群人創意組合後決定再加一個字Lady,總稱Lady GaGa。而一直想不平凡的史蒂芬妮,一秒鐘之內,就丟掉了她二十年平凡的名字,「愛死她了」。

從此史蒂芬妮死了,或者用卡卡式的語言,吃狗屎噎死了;女神卡卡誕生了。她沒讓自己成為戀父的才女,整天在紐約下東城裡鬼混,跟最紅的酒保拍拖,每天想些新鮮點子裝扮,到夜店裡吸引人們對她拍照。在下東城裡,與她同住一棟樓的鄰居,一直以為她是妓女,直到電視上發現卡卡女神,才大吃一驚。

我們後來看著《羅曼死》中的卡卡,就是這樣一步一步成長誕生的,與她工作的人對她最深刻的印象是她勇於拋棄一切的決心。每個表演、舞蹈、唱腔、造型都得有特殊的創意性,她討厭抄襲。從下東城那裡她混來的本事,後來一一表現於《羅曼死》MTV中,工作中她可能順便和那個錄音師拍拖,「但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把她從工作室拉走」。

卡卡未成名前已簽下85萬美金的簽約金,當她告訴好友時,無人相信,「那實在太荒謬了。平白給一個無名小卒那麼多錢。」但後來證明這是實情,因為她在資深副總裁面前試鏡,坐在鋼琴椅上,穿著一件緊身小短裙,大屁股一邊彈唱一邊上下起伏,她自彈自唱的曲子是《美麗、骯髒、富有》。這首歌是卡卡人生的剪影,卻不是平凡世界裡可能的組合。

之後不到一年的時間,世間人到處傳述卡卡的行徑。卡卡是陰陽人,卡卡的迷你裙下有個突起的怪東西,看起來毛茸茸的,……。爭議也好,留言也罷,她發表了如下的聲明,「我沒有被冒犯,被冒犯的是我的陰道。」「你們懷疑我的力量,因為你們總將力量與男人的陰莖畫上等號。」

曾被鄰居當成妓女

卡卡的美感有時我也不敢恭維,尤其她那一套牛肉裝。我倒比較喜歡她在《撲克臉》和《羅曼死》中的MV演出,她側臥於焦黑床墊,身旁躺著一具骷髏;或以格林童話為主題的馬甲內衣。2009年12月這位曾被紐約下東城鄰居當成是妓女的卡卡,為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表演。她將自己懸吊於舞台上方20呎,琴也升於半空中自彈自唱;身穿伊莉莎白一世,那位被稱為處女的女皇的標準禮服,但以紅色乳膠製成,眼睛四周貼滿紅色亮片,宣告一場只有文藝復興時代才有的華麗式新古典演出。

穿上牛肉裝,領下八個MTV大獎,女神卡卡的世紀開始了。

作者為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