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變性假空姐 騙婚詐243萬【2010/10/07 蘋果日報】
還稱任調查局臥底 坑男友判1年3月
【綜合報導】
女變性人黃靖淳隱瞞已婚身分,向追求她的王姓男子是謊稱是空姐、調查局臥底人員,可出國低價購物返台出售賺差價,騙王男申辦九張信用卡供她刷卡購物,又佯稱不想再當線民要賠違約金,向王男詐騙兩百四十三萬餘元,昨被台中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判處她一年三月徒刑。
愛情變調
黃靖淳(三十三歲)台南市住家的姪子昨表示,她沒住在家裡,很少與她聯絡,不知她在外的情形。鄰居則表示,只記得黃身材魁梧,皮膚白晢,後來以女性打扮出現,四年前她出嫁,還到餐廳宴請親友,大家都感到很奇怪。
曾誆懷孕騙百萬購屋
判決書指出,二○○六年九月黃女與洪姓陸軍上尉結婚,結婚三個月洪發現她是變性人即離婚。黃女未離婚前在台中市一家pub工作,劈腿與王男交往,佯稱她是長榮空姐,還帶他到桃園長榮航空公司,假稱進入公司拿東西,令王男信以為真。
黃靖淳又騙王男,她可出國購物返台出售賺差價,以及要王男證明真心想娶她,要王男辦理信用卡供她使用,她會繳消費金額。王男於是申辦九張信用卡給她,被她盜刷一百餘萬元。
另外,黃女還佯稱是調查局臥底人員,因案件壓力大想辭職,須賠十七萬元違約金;又編造她與堂弟經營職棒簽賭,欠賭債二十四萬元有生命危險,王男為了想和她結婚,再拿九十九萬元給她。二○○七年二月間,銀行向王男追討卡債,王男才知被騙,控告她詐騙二百四十三萬元。
檢方偵辦期間,一名林姓男子也控告黃女佯稱懷了他的孩子,以結婚購屋為由騙他一百二十萬元。黃女辯稱,王男知道她是變性人才分手並告她,昨黃女被依詐欺罪、累犯判黃女一年三月徒刑;對於林姓男子,黃女表示因不想失去他,才謊稱懷孕但並未詐財,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已先依偽造文書罪判黃女四月徒刑。
變性人的婚姻權益
★法律規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節「結婚」、第三節「婚姻之普通效力」,均以男、女和夫妻而制定,故必須男女結婚才具婚姻效力。
★實務做法:已完成變性,並向戶政事務所變更性別者(即變更身分證性別欄登記),與異性結婚才具婚姻效力。
資料來源:律師林瓊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