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團體擔憂:鼓勵未婚生子【2010/09/16 中國時報】

羅浚濱、胡欣男、陳育賢、陳慶居/綜合報導

桃園部分鄉鎮市、新竹市、苗栗縣都有生育補助,其中以新竹市的補助條件最優厚,三胞胎以上補助十萬元。不過,上述補助對象都必須是合法婚姻關係的孕母,不像新竹縣擴及於未婚孕母;新竹縣一些婦女團體甚至撻伐此例一開,豈不是鼓勵未婚生子?

竹北市婦女會理事長劉張麗玉說,這項措施可能會鼓勵年輕人或未成年的青少年隨便生孩子,造成不好的社會風氣,小孩在沒有父親的環境成長,人格發展可能會有影響。

新竹縣婦女會理事長林何惠美說,她的觀念保守,不贊成未婚生子,只有合法婚姻生的孩子,才能在正常家庭成長,現在未婚生子好像很平常,還能領一萬元的生育津貼,金額雖不多,還是不太適合,更重要的是,未來孩子如何教養才是問題。縣府社會處婦幼福利科長林煥銓說,新竹縣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有要求注意防範未成年生子問題,目前未婚生子申領生育津貼,還未發現有未成年者,日後如發現會派員去了解家庭狀況。

新竹市生育津貼,除必須居住滿一年,且是合法婚姻關係。第一胎補助一萬五千元,第二胎兩萬元、第三胎兩萬五、雙胞胎五萬元、三胞胎以上十萬元。

桃園縣蘆竹與楊梅原本都是每胎補助五千元,兩公所為拚縣轄市,提升到第一胎六千元、第二胎一萬元,第三胎以上兩萬元,不限胎數。但兩公所都強調,生育補助是針對結婚生子,非婚生子不在補助範圍。

苗栗縣今年五月一日起實施的生育津貼補助金大幅加碼,從原先每胎三千元提高為三萬四千元,每胎第一年補助一萬元,第二至第四年每年再領八千元。此一補助都須合法婚姻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