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視同仁 竹縣未婚生子也可請領生育津貼【2010/09/16 中廣新聞】

彭清仁

在各縣市社會福利中大多有婦女生育津貼,但未婚生子卻一樣能領生育津貼的並不多見。新竹縣政府有鑑於台灣人口出生率持續下探,邁入少子化社會,從今年五月份開始,放寬未婚生子的女性,也可申領每胎一萬元的生育津貼。

這項政策實施四個多月來,約有五十位未婚媽媽受惠。不過縣府強調,並不是鼓勵未婚生子,而是希望未婚生子的媽媽們,也能享有當媽媽的福利。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長蔡榮光表示,新竹縣政府從八十七年七月一日起開辦婦女生育津貼,但原本的規定只有合法婚姻下,生育的婦女才能申請津貼。

不過有鑑於台灣人口出生率持續下探,而且即使是未婚婦女,也一樣具有媽媽的身份,因此新竹縣政府在今年的五月十一日開始,開放未婚生子的婦女申領生育津貼,只要夫妻之一方或未婚婦女,設籍並繼續居住新竹縣滿一年上,且新生兒在新竹縣辦妥出生登記者,就符合申請婦女生育津貼的資格。

蔡榮光處長也不諱言的指出,新竹縣除了竹北市之外,其它的十二個鄉鎮,目前仍是傳統的鄉鎮,未婚媽媽們大都不願曝光,因此不少未婚媽媽,對縣府這項福利並不清楚,甚至礙於顏面,不願申請婦女生育津貼。

而縣府開放未婚婦女申請生育津貼,並不是鼓勵未婚生子,而是希望未婚媽媽,也能享有一樣的待遇,而且一般而言,未婚媽媽更需要幫助。

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新竹縣今年六月份的粗出生率全國第一,去年粗出生率則是全國第二,去年人口增加率則是全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