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戀上T 同居爆性侵【2010/09/12 聯合報】
饒磐安/台北縣報導
林姓女同志和十五歲陳姓蹺家少女,去年初經友人介紹交往,以「男女朋友」相稱並進而同居,林女期間多次用手指插入陳女陰部性侵,直到陳女今年四月因家人通報失蹤被尋獲,這起罕見的女子性侵少女案才曝光。
林女(廿三歲)被少女母親控告妨害家庭和妨害性自主。林女否認誘拐陳女蹺家,且曾多次勸陳女回家,但承認在少女同意下,以手指插入她陰部;少女也說和陳女是「戀人關係」,因兩情相悅而發生性關係。
板橋地院法官審酌林女被控妨害性自主罪全部認罪,但未獲被害人家屬原諒且未達成和解,判處林女徒刑六月、不得易科罰金;妨害家庭部分則處分不起訴。
據查,林女平常打扮就很男性化,在女同志圈中扮演男性的「T」角色,去年一月經朋友介紹認識陳姓少女,林女身兼「姊姊」和「男友」雙重角色照顧少女,雙方陷入熱戀,經常以手機聊天。
去年五月,陳姓少女蹺家和林女在樹林市租屋同居,兩人出雙入對。少女母親則在她蹺家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