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摸下體 父動情猥褻自首【2010/08/31 聯合報】
何祥裕/板橋報導
台北縣一名4歲女童可能出於好奇,日前把玩父親的下體,父親一時意亂情迷竟然對女兒脫褲猥褻,儘管才幾秒就停手,但父親自責不已,主動向警方自首,還拜託檢方把他抓去關,檢方考量父親深具悔意,昨天對他做出緩起訴,並命他要服80小時的義務勞務。
據查,這名父親平時與4歲及2歲女兒互動良好,但父親晚上睡覺時穿著清涼,有時甚至裸睡,4歲女兒可能出於好奇,有時會動手撫摸父親下體,但父親並未因此改變裸睡習慣,反而會與女兒嬉鬧。
上個月父親因為沒有上工在家裸睡,4歲女兒又動手撫摸父親下體,父親竟然出現生理反應,接著脫去女兒褲子後以下體磨蹭女兒屁股,但僅幾秒鐘父親就趕緊停止。
事後父親自責不已,向妻子坦承犯了大錯,還不顧妻子勸阻,逕自跑去警局自首稱自己猥褻女兒,要警察把他抓起來。後來警方找來男子的4歲女兒製作筆錄,發現父親與女兒說法一致,因此將這名父親移送法辦。
父親在檢方偵訊時,要求檢察官把他抓去關,但檢方認為去關並非最好方式,可能使其全家生活陷入困境,考量父親自首,以後應該不會再犯,因此做出緩起訴,期間兩年,並要求這名父親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