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臀照僅低俗不猥褻 PO圖退役憲兵不起訴【2010/08/16 壹蘋果】

30歲男子周建宏,在2006年1月1日自憲兵222營第2連退伍後,將服役時所拍攝內容含有「裸體」、「作勢舔臀部」等照片,登在個人網路部落格,被檢舉涉犯散布、刊登猥褻物品罪。

周建宏供稱,他有將「裸體」、「作勢舔臀部」等照片po上網,但沒有散布猥褻物品。檢察官也逐一檢視周所張貼的照片,發現僅有裸露上半身及側邊臀部的照片,並沒有裸露男女性器官或突顯性交、猥褻的情形,最後認為這些照片只是低俗不雅的物品,但客觀上尚未到達刺激或滿足性慾,未達猥褻物品的程度,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