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如廁「不方便」 要修法改了【2010/08/10 聯合報】
林新輝/台北報導
公共場合如廁要忍受大排長龍之苦,幾乎是女性共同的痛苦經驗。國民黨立委黃義交上周到知名餐館與女兒慶祝父親節,女兒排隊上廁所得花十分鐘,「比上菜時間還長」;黃義交表示,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提案修法,改善國內婦女「如廁歧視」的環境。
黃義交指出,父親節他去的那家餐廳,是台北大直的知名美式餐廳,女兒說,女廁大排長龍,男廁卻很空,「幾度想衝到男生廁所解決」,但擔心遭異樣眼光而作罷;女兒不愉快的經驗,讓他決心修法。
內政部在九十五年修正「建築技術規則」,明定車站、學校、電影院「男女公廁比例一比五」,未來新建築都要依照規定辦理,否則拿不到建築執照。
黃義交指出,全台的車站、學校、電影院等建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在民國九十五年以前興建完成,「內政部的新規則根本約束不到他們」,內政部的良法美意,女性同胞「看得到,吃不到」。
他指出,綜合各國立法經驗,他將提出「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九十五年前已經完成興建的車站、學校、電影院等公眾場所,增訂「男女廁所比例不得低於一比三」,並訂定「日出條款」,全台車站、學校、電影院的男女廁所比例,必須在八年內,全部達到一比三的標準。
黃義交表示,除了強制立法約束外,為加速現行建築改善男女廁所比例,修正草案也會訂定獎勵辦法,作為舊建築增建男女廁所比例的誘因。
藍綠立委昨天都支持黃義交的提案構想,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說,上廁所又叫「方便」,總不能男生方便,女生「不方便」,女性同胞如廁時大排長龍,對健康不好。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說,一定會連署黃義交的提案,甚至可用朝野共同提案方式,表達國會部門對落實婦女如廁平權的重視;黃偉哲還說,立法前,行政與立法院應先帶頭示範,調整男女廁所比例,不要等立法後才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