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婦女的難題/要不要請育嬰假?【2010/08/09 聯合報】

魏維妙(基隆市

我是一個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的媽媽。之前受到金融風暴的影響,金融界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工作量大增,加班是常有的事。我每天早上七點出門,晚上十一點到家,早出晚歸成為我作息的常態,哄小孩睡覺則成了老公的工作。

我每晚回到家都必須躡手躡腳的,以免吵醒小孩;早上也只能目送老公把小孩抱到婆婆房間,我幾乎未曾盡到當母親的責任。家人要我留職停薪,但我很猶豫,難道職業婦女真的無法兼顧家庭與工作嗎?而且留職停薪之後,並不保證可以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再者經過一年的休假,能跟得上工作環境的變化嗎?至於二度就業的困難度,我連想都不敢想,就這樣掙扎了幾個月,我終於提出了育嬰假的要求。

現在我每天帶著孩子,陪他看書、看DVD,他每天都在學習,我這才發現原來小孩的成長過程是這麼可愛。看到孩子的一顰一笑就是我最大的幸福,真慶幸我申請了育嬰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