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異語:寧當富情婦 不要窮真愛【2010/08/09 蘋果日報】

小芋 情婦◎特約記者黃惜時採訪整理

Q︰你才25歲,怎會願意被別人包養?

A︰試問世上有哪個女生願意一輩子當別人的小老婆?當初我也沒想到會變成這種下場。包養我的人,是我大學畢業後,第一份工作的老闆,雖然他已經48歲,但外型還算不錯,不但帶點男人的魅力,而且個性成熟穩重;我蠻喜歡比自己大很多的男生,或許是小時候沒有爸爸的關係,有點戀父情結。

剛開始,我們純粹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後來他帶著我到處談生意,兩個人接觸越來越頻繁,逐漸互相都有好感。某晚因為談成一筆大生意,我們去唱歌慶祝,就在大家喝得醉醺醺後,終於發生關係,隔天起來他也坦白跟我說,他有家庭。

他不想放棄家庭來愛我,我自己又捨不得放手,只好委曲一點來成全這段感情;何況做小的有時候也不錯,雖然喜歡的男人不能天天24小時陪在身邊,我們1星期最多見個2、3天,星期六、日他也不可能屬於我,但起碼每個月他都固定給我6萬塊生活費,還送我房子、汽車,讓我不用工作也能好好過日子。雖然得不到完整的他,但物質上我卻相當滿足。

拿包養費幫母還債

Q︰萬一他哪天不再包養你怎麼辦?

A︰ 說實在,當初我們會在一起的確是因為互相有感情,但到了後來他不願意為我跟他老婆離婚,也讓我看清楚這段關係。說句難聽點,他只是花錢來買我青春的肉體,去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偶爾他會帶我去跟他的朋友或廠商應酬,每當別人見他身邊有位年輕女生陪伴,露出羨慕目光時,他臉上總表現出洋洋得意的神情。

有時候我也在想,假如我越來越老、身材、臉蛋都走樣的話,他還會繼續花錢來包養我嗎?所以後來我也慢慢調整心態,對他雖然還是有感情,但也不能讓自己在這段感情路上,白白賠上自己的青春。我應該趁還年輕、外型還能滿足他的時候多賺點錢,把他送我的房子、車子、金錢都好好留住,萬一日後我滿足不了他的虛榮心時,起碼不用擔心沒錢生活、沒房子住。比起只會傻傻愛他,最後卻被一腳踢開,落得人財兩失,我這樣比較實際。

Q︰未來打算有自己的婚姻嗎?

A︰大學畢業前,我常幻想未來有位很疼愛自己的丈夫,為他生幾個小孩,一起組織個溫馨的小家庭,但自從當別人的二奶後,婚姻對我來說已經是場奢侈的夢。

其實,曾經有位男生追我,我們年齡相差2歲,他是家小公司的職員,雖然家裡環境普通,收入也不多,但對我非常好,感覺得出來很喜歡我。可是我沒有接受他,選擇跟我老闆在一起,因為當時我家境不怎麼好,媽媽還欠銀行不少錢,而老闆每個月給的生活費,不但夠我開銷,還可以拿給媽媽還債。套句現在大陸女生很流行的用語︰情願在寶馬上哭泣,也不願意在腳踏車上裝快樂。現實的壓力讓我情願做富足的情婦,也不願接受貧窮的真愛。放棄愛情選擇麵包,是我自己選的,現在後悔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