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搖頭性愛趴 怪警「壞好事」【2010/08/02 聯合報】
李恩慈/即時報導
屠夫搖頭性愛趴!高雄縣旗山警分局今天凌晨兩點多在一間汽車旅館查獲八男四女毒品派對,其中七男職業為殺豬的屠夫,十二人藉吸毒助「性」,已辦過兩次「雜交派對」,今晨警方破門而入,拉K到茫酥酥的他們一臉不悅怪警方「破壞好事」。
十二人中僅有一名吳姓少女未成年,其餘皆為七年級生。警方表示,由綽號「小濱」的劉姓男子帶頭辦轟趴,今天凌晨一點多,十二人分乘五部汽車進到旗山鎮一間汽車旅館四人房,拿出二十一包K他命和搖頭丸、喇叭、啤酒和保險套開趴。
性工作除罪除罰 各方意見紛歧【2010/08/02 中廣新聞】
大法官會議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違憲,相關規定將於民國100年11月初失效。針對「性交易除罪、除罰化」相關問題,內政部今天下午首度召開公聽會,出席代表包括性工作者、學者、婦女團體、兒少團體,各方意見分歧。(黃悅嬌報導)
內政部召開成人性交易除罪化除罰化公聽會,性工作者潘小姐哽咽地說,自己為求生存「賣身、賣命、賣尊嚴」,但警方只抓她們這些「歹命人」做業績,斷了她們生計,陳致中疑似買春更害她們掃到颱風尾。
一位肢體殘障合併精神障礙的何先生表示,他們的條件差,交不到女朋友,但他們也有性需求,因此他支持性交易除罪除罰,中原大學心理系副教授戴浙則語出驚人的說,性產業是最節能減碳產業。賽珍珠基金會董事長尤英夫則認為,性交易應除罪化,並以專區管理,必要時公投。然而開南大學法律系主任鄭善印主張娼妓都不罰,但他反對性交易合法化,反對專區管理,因此性交易應「除罰不除罪」,至於婦女救援基金會主張「罰嫖不罰娼」,各方意見紛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