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性侵兒童 加拿大重懲國民【2010/08/02 泰國世界日報】
社論
加拿大司法當局7月28日將該國一位赴柬埔寨性侵8歲女童的觀光客,裁定入獄11年的重刑。這項跨國法律案件,本質上雖是一個案,但對以旅遊為名到東南亞國家性侵男女稚童的行為,卻有警惕的作用。當事國多為若干特殊考慮,輕縱蹂躪「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外國人,嚴重破壞了兒童人權、影響了國家聲譽和地位、衝擊了社會公序良俗,是非常可議的事情。而加拿大司法系統對國人劣行不護短的判決,維護了法律尊嚴地位,彰顯摘奸發伏的功能。對於在力爭上游中的東南亞國家,應有多方面的啟發性才是。
本案當事人59歲的克拉森,對於在柬埔寨召喚青少女遂行性交,並將其中僅8歲女童錄進色情光碟犯行,供認不諱。但供詞辯稱,加拿大雖有禁止以觀光為名狎玩女性的法律,卻不應適用於他在外國採取的性交活動。庭上法官駁斥了克拉森不經的藉口,逕指他行為粗鄙、無恥乃予重判。這段故事,襯托出外國人進入東南亞國家性侵少女的邪門觀念,也凸顯文明國家執法人員的公平、正義、單一標準,使違法者無所遁逃。凡此種種 ,對於輕縱蹂躪少女行為的東南亞國家,應該立刻深入檢討,並下決心採取改革行動。
柬埔寨在東南亞國家中,是相對貧窮的國家之一,貧窮往往會和落後相連結,世人也以「貧窮是罪惡的淵藪」來形容這樣的環境。在窮到三餐不繼時,為了餵飽肚皮,能夠顧及的事就不多了。所以當地對於文明社會的規範,在為求生掙扎時,是無法重視的。而婦孺是人類弱勢族群中的弱勢,便成了代罪的一群,婦孺大多缺乏謀生技能 ,能夠「貢獻」於生活的,就剩出賣皮肉原始本錢。以往柬國人口販子橫行,視窮困家庭婦孺為謀利工具,使柬國背負不重視婦孺人權的惡名。而外國別有用心的人士,則口耳相傳,在觀光名義下,絡繹到當地尋找廉價洩慾對象。說起來令人覺得有錐心之痛,柬國政府與民間,如何及早掃除貧窮社會遺留下的惡名,是一番重大考驗。
國際非政府組織ECPAT,對於東南亞地區兒童遭性侵事件,注意了多年,設法遏阻這類事件擴大,並已列為該組織工作重點之一。據統計,在觀光旅遊名義旗下,受到性侵的兒童逾100萬人。東南亞10國兒童遭性侵,幾全在名單內,由於性侵兒童的灰色地帶廣大,商業性交易定義不易確立,所以採取遏阻行動,有相當難度。邪惡組織、人口販子等,操弄的手法靈活,柬埔寨、印尼、菲律賓鄉間的婦孺,多受給予侍女、管家等工作的誘惑,被帶進城市或鄰國。男女幼童更不乏遭拐帶或賤價購買,交由組織犯罪分別處理者。而前述弱勢分子的終點,大多數淪為「觀光客」的性玩物,自始就注定過悲慘無尊嚴的生活。國際上雖不乏具正義感的非政府組織、慈善救援團體,但畢竟多基礎薄弱,能力有限,對觀光客為名的性侵兒童事件,難有具體作為。
加拿大司法體系重判出國性侵女童的觀光客克拉森,對司法威信的維護具有貢獻; 對於案件發生所在的柬埔寨,乃至東南亞國家,似也應視此判例為新的刺激。有了司法正義的啟迪,若再任令遊客來國內性侵兒童,讓國家繼續淪為性侵兒童的「冒險家樂園」,真是太不知長進了。以往東南亞若干國家雖曾窮過,甚至被貼上不甚光彩的標籤。但近年各國經之營之,經貿發展令人側目,外國投資源源進入,觀光事業的成長勁升17%。若還是讓以往的社會環境陋習不改,無疑是辜負了國內其他部門力爭上游的努力。
泰國在東南亞國家中,一向有頗佳表現,基礎設施也較其他國家好一點。唯獨在繁榮觀光事業下寄生的性交易,卻不見朝健康方向改善。最近發生的外國客人性侵男女童事件,增添了負面的評論,政府和民間趁機會宣誓阻止性侵兒童立場,此當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