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穿著暴露還頂嘴 母賞耳光挨告【2010/07/15 NOWnew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陳姓婦人今年3月帶女兒到墾丁度假,她嫌女兒穿著太暴露外出,女兒則認為沒啥好大驚小怪,頂了媽媽幾句,陳婦一氣之下打了女兒耳光,未料女兒竟告母親施暴,法官裁罰1800百元,陳婦則決定提抗告。
陳婦女兒去年高中畢業後到美國唸大學,今年3月回國探親,母女倆到墾丁度假,還住五星級飯店。陳婦表示,女兒換上半截式緊身上衣、熱褲,沒通知她就外出,快天亮才回來,她認為女兒穿著暴露,「萬一遇到壞男人發生意外怎麼辦?」忍不住念了女兒幾句。
但女兒竟嫌她嘮叨,還回嘴說,「在美國大家都這麼穿」、「大驚小怪」,她火大之下打了女兒耳光,女兒因此打電話報警。警方表示,陳婦女兒指控母親家暴,要聲請保護令,並到醫院驗傷,經員警勸說後,同意暫不提出傷害告訴,但施暴的部分一定要告。
警方只好將陳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加暴行於人」移送屏東地院潮州簡法庭處理;法官認為,父母可以管教子女,但動手打人,使子女自尊心受損,就是違法,因此裁罰1800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