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女性從軍權【2010/07/05 蘋果日報】
在西方國家女性當軍人已相當普遍,甚至參與戰鬥任務和駕駛戰機,巾幗不讓鬚眉。台灣女性軍人越來越多,現在空軍防空飛彈連就出現三位女指揮官,撐起台灣西部的防空安全網,成為社會的話題。
開放是進步象徵
西方國家的軍方開始接受女性軍人的歷史並不長久,只有半世紀多;而且剛開始都做些行政、後勤等非戰鬥的工作。以色列是大規模制度化女性服兵役,並參與戰鬥的國家。西方國家接受女性從軍,主要是女性抗議不准她們服兵役是違憲行為,並獲大法官的支持。台灣從沒有女性控告政府違憲,是國防部主動開放女性從軍的機會,是軍方進步的象徵。
軍隊向來是純男人的地盤,強調陽剛氣質,反女性氣質,擔心作戰時懦弱退縮,所以千百年來軍方都反對同性戀和女人當兵。這樣的文化公然歧視同性戀和女性,已無法抵擋違背《憲法》的譴責和女性解放的潮流。其實,遠古的人類女性狩獵和作戰能力與男人一樣強悍,進入父系社會後才把女性養成現在嬌滴滴弱不禁風的模樣。
可是父系社會正在瓦解中,女性因而可以不婚生子、可以當主管、開公車、做黑手、從軍打仗。但女性的參軍也創造了一條全新的軍紀:禁止性騷擾。台灣軍方還不習慣尊重女性袍澤,經常發生性騷擾事件,需要多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