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莉控」末日!?【2006/06/16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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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呼嚕同盟

編按:本文標題中的「蘿莉控」一詞指對未成年女性有情慾衝動的lolita complex,日人簡稱為lolicom。

作者:tp

不久之前,名作家龍應台女士曾發表了一篇批判中國民主及新聞自由的言論,而這引來了包括陳映真等學者在報端的反擊,認為此舉是「將西方文明的價值標準硬生生套用在東方世界身上」的行為。有趣的是,筆者本人,甚至於筆者的父母一輩,在乍見龍女士的言論時都不覺得有任何問題。畢竟自五四運動以來,我們所接受的教育,幾乎都大量地接納了西方思想;更有甚者的是以好萊塢為主的歐美流行消費文明,更是讓人民在耳濡目染中,不知不覺漸漸地接受了西方世界的價值觀。

最近在日本的ACG業界發生了一件事。雖然「十八歲以下禁止購買」的成人色情動漫遊戲在日本已存在了一段時日,然而近日來「兒童色情法案」的出現讓這個業界有了變化。原本以未滿十八歲者(法律上即「非成人」)為對象的性行為就已經是違法的,而此法案在最近蘊釀作出更進一步的規則:「在動漫遊戲中出現的角色雖然不是真人,但只要讓『看起來』未滿十八歲的角色,做出帶有性意味之舉動的話,也一樣觸法!」簡單的說,過往在這些十八禁作品中往往會宣稱「本作中人物均為十八歲以上」,或者辯稱某角色其實是不老不死的機械人、精靈、非人類…等等,現在這些招數將一律不管用,只要該角色看起來不像是有十八歲,就是犯法,不能再辯稱說「她只是個子矮又娃娃臉」了。

這個宣示讓頗好此道者們輿情譁然,有人辯稱二次元動漫角色不應等同於真人,不應將玩色情遊戲與真實世界的性犯罪畫上等號云云;也有人說這是妨害創作自由,媲美過去衛道人士「惡書追放運動」時代所帶來的迫害。業界目前暫時是採取自我規制,稍稍收斂了一些,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到底二次元的蘿莉控們會不會就此善罷甘休,將來還有得?。

然而若將此舉視為衛道人士對「非真實世界之創作自由」的一種迫害,似乎有點偏差。因為此法並不是禁掉所有的成人向色情動漫遊戲,只是針對作品中「看起來未滿十八歲」的角色開刀而已。

有接觸過的人就該知道,在現今歐美人士的觀念中,「未成年」和「性」之間是絕對不可以沾上半點關係的(請別拿「羅蜜歐與茱麗葉也未成年」來嗆我,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邁可傑克森的男童案之所以受到這麼多譴責,主因就是他以未成年男童當成性行為的對象。即使是動漫畫或遊戲中的虛構角色,也絕對不可以有未成年角色做出含有性的意味的事情。

以著名遊戲「模擬市民」為例,玩家操縱的角色依年齡可分為兒童、青少年和成人(上大學後,也就是年滿十八歲)三個階段。這些角色在青少年時期是可以發展戀愛關係的,也可以進行牽手或親吻等舉動;而在角色隨著時間流逝成長為成人後,戀愛關係才可以發展出更進一步的行為…然而有趣的是,一旦玩家操縱的角色從青少年變為成人時,若是此角色原本的戀愛對象卻仍然停留在青少年階段的話,原有的戀愛關係就會突然消失!當然也不可以進行任何行為…這並非是bug,而是反映出了製作群的道德底線:「成人不得以未成年者為戀愛對象」。在「模擬市民」這遊戲中,外遇或同性戀都是許可的,然而對未成年角色作出有性意味的行動卻還是天地不容。這無關乎創作自由,因為在西方世界的價值觀念中根本不能容許這種事存在,創作自由也不包含創作這種事的自由。

回到本文一開始所討論的主題。現在是強調國際化的年代,日本ACG業也邁入了國際化,自然也要做出調整,以符合其他國家的價值觀。然而就像網路普及讓英語文化更加的霸權化一樣,國際化、世界化的結果,其實說難聽點也都只是「美國化」罷了。伊斯蘭世界與華文漢字世界等等的非歐美的文化,其勢力範圍只是越縮越小而已,何嘗看見它們挾著強勢的國力向外推展過了?在這個逐漸讓「美國的正義」放諸四海皆準而成為「世界的正義」的年代,一切的價值標準都將被美國式的價值標準所取代,這次的事件也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