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判決顯示婦女墮胎權回歸保守【2007/04/19 中央社】

中時電子報||美最高法院裁定維持禁止爭議性墮胎

美最高法院判決顯示婦女墮胎權回歸保守【2007/04/19 中央社】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作出判決,支持「禁止懷孕後期墮胎程序」的聯邦法律。這是三十多年來最高法院首度使婦女墮胎權回歸保守的判決。

在美國,懷孕後期墮胎案例不多,但頗具爭議性。根據統計,美國每年約有一百二十萬件懷孕第三個月後自願性墮胎,其中屬於懷孕後期墮胎的只有數千件。

這項先導性判決,被視為美國保守派勢力的重大勝利。自一九七三年歷史性的「羅伊與韋德」法案,為婦女合法墮胎權立下里程碑後,保守派數十年來一直努力試圖翻案。

最高法院大法官以五票對四票的微小差距,針禁止懷孕後期墮胎法律的聲請釋憲案作出判決。這項聲請釋憲案尋求推翻禁止「懷孕後期墮胎」的法律。懷孕後期墮胎被保守派評論者形容為「部分生產墮胎」。

美國總統布希讚揚最高法院這項判決,他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鞏固了多數美國人所信奉的「生命文化」。

布希說,禁止懷孕後期墮胎,經由二○○三年國會兩黨壓倒性多數通過,並由他簽署為法律,這代表著美國建立「生命文化」的承諾。那是經過多年努力,終將這個「悖逆倫理的程序」列入非法,反映出美國人道精神與對生命的悲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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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裁定維持禁止爭議性墮胎
中央社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維持聯邦對於一項爭議性墮胎程序的禁令,使反墮胎人士獲得期待已久的勝利,這些人士將希望寄託在立場比較保守的法官群。

以五比四作出的裁決書中說,國會通過並由布希總統二○○三年簽署為法律的「禁止懷孕後期墮胎法」,並不違反美國憲法所保障的婦女墮胎權。

大法官甘迺迪在多數意見陳述中寫道,反對這項法律的人士「迄未證明,在許多相關案例中,這項法律違憲」。

這項裁決結果使得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和自由派法官壁壘分明,而布希指派的兩名大法官羅伯茲和阿利托都採取多數立場。

維護墮胎權利的團體曾表示,這項爭議中的程序有時對婦女最具安全性。這些團體並說,儘管支持禁令的政府律師和其他人士宣稱,另有其他比較廣泛使用的程序依然合法,但今天的裁決可能會對懷孕十二週之後的墮胎行為構成影響。

最新統計數字顯示,美國每年有一百多萬人墮胎,其中百分之九十是在懷孕十二週內進行,因此不受今天裁決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