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減刑別扯228【2007/04/25 聯合報】
本報記者蕭白雪
正當政府拚治安之際,陳水扁總統卻指示研議減刑赦免。在社會感受不到治安好轉情況下,此刻談減刑,難免讓人疑問多多。就法的精神來看,赦免法規定的赦免、減刑等規定,有點像威權時代君王為了紀念某人、某事而赦免囚犯,從古今中外都有類似規定;因赦免也等於是對司法的不信任,在運用上應十分謹慎。
陳水扁初上任時,在國際人權日宣布對長年投入工運而被控犯罪的曾茂興等人特赦,除彰顯民進黨人權立國精神,並宣示全面檢討國內人權政策。
近七年的總統任期過了,當初陳水扁宣示制定人權法典、讓同性戀婚姻合法、廢除死刑等人權政策,至今仍是只聞樓梯響;如今卻以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解除戒嚴廿周年等理由,指示研議減刑。
但紀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的活動,都早在今年二二八之前便擬定,陳水扁上周突然做此指示,真是為紀念二二八?二二八跟減刑有何關係?實在很難理解。其實,民眾並不在乎減刑的名義,在意的是「對治安有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