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大女做愛照 惡男友貼上網 體育館廁所內自拍十多張遭流傳【2007/05/03 蘋果日報】

【陳揚盛、何柏均╱台北報導】

淡江大學一名女學生與男友在校內廁所做愛,前天男友將十多張兩人自拍性愛照貼在其無名小站部落格上,短短兩天引發網友轉寄、討論,男方昨道歉並關閉部落格,但此事已在淡大傳開,為防女學生有輕生念頭,校方已安排專人輔導。律師表示,男方散布性愛照已觸犯《刑法》,可判兩年。

◆校園風波

前天凌晨二時許,台灣大學批踢踢BBS網站(telnet://ptt.cc)「恨版」(Hate),有網友指有無名小站網友(簡稱A網友)在相簿內張貼「我與淡大女友」性愛照,並提供連結網址,雖然張貼內容僅幾分鐘就被刪掉,但已被網友廣為流傳。網友並認出做愛地點是淡大紹謨紀念體育館內無障礙廁所,女方就讀系所也一度被公開。

《蘋果》昨利用搜尋軟體找到兩人十多張性愛過程照片,女方更三點全露,還專注看著鏡頭,從照片中角度看出由女方自拍。

◆男未加密 網誌道歉

A網友昨天中午在其部落格首頁發表「對不起,我願接受大家指責」道歉文,並關閉個人相簿區,但首頁仍保留他與女友親吻照,女孩面貌清晰可辨。網友批判A網友是「不配也不值得原諒的傢伙」、「看不起這種人」。有網友說「好好的女孩已被毀了」。A網友在昨晚七時許關閉部落格。

昨淡大約談女方確定是該校學生,男方則是校外人士,校方正研究依校規處分該女學生,若裸照上網未經女當事人同意,校方將協助採取法律動作。淡江強調,女學生拍裸照,不論時間、地點都不應該,但要研究如何處理。淡大主任秘書宛同表示,這是該校首起學生在校園內做愛照遭上網事件;女學生承認自拍性愛照。據此事相關人員指出,照片前天凌晨被男當事人放上批踢踢,且沒有加密碼鎖住。女方的網路相簿也有這些裸照,雖用密碼保護,但卻遭網友破解。

◆網友轉貼 也成共犯

律師廖芳萱指出,張貼網址的網友也有觸法之虞,已構成協助或是共犯。無名小站董事長林弘全表示,依法將會把A網友帳號停權。

◆校園性愛照風波

5/1

.PTT網友凌晨2時在「恨版」張貼文章,指無名小站A網友在部落格相簿中張貼與淡大女友做愛照,並附上連結網址,引發網友討論
.PTT管理者刪除相關文章與網址連結

5/2

.A網友中午關閉個人相簿,並於部落格首頁向大眾道歉;晚上7時30分關閉個人部落格
.淡大校方證實女主角是該校學生,性愛照場景為該校紹謨體育館無障礙廁所

資料來源:台大批踢踢網站(telnet://ptt.cc)、淡江大學、無名小站

◆文圖貼上網 小心觸法

.將色情文字、圖片或影片上傳網路並公開展示:觸犯《刑法》散布猥褻物品資訊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剪貼別人照片、音樂及文字,上傳網路並公開展示:觸犯《著作權法》公開傳輸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重製罪,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散布侮辱、毀謗別人的言論: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與未成年援交訊息:觸犯《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交大科技法律所所長劉尚志、助理教授林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