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愛滋病…搶超商男 咬警一口【2007/05/02 聯合報】
記者鄭毅、黃瑞典、王慧瑛/連線報導
「來啊,你愛拍,有種近一點拍,信不信我咬你」自稱有愛滋病嫌犯陳長欽,瞪大眼對記者嗆聲,警察和衛生局人員戴上手套,不料警員張兆宏還是被咬,深怕感染愛滋病。
26歲嫌犯陳長欽(有強盜、竊盜、妨害公務、毒品等16項前科),昨天上午8時20分,騎著未懸掛車牌機車,頭戴安全帽與口罩,前往新竹縣芎林鄉文德路一家商店,持瑞士刀行搶。
由於不熟悉收銀機操作,店員及時按下警鈴,陳長欽嚇得奪門而出,但不甘心,折回向店員嗆聲,「我還會再回來」,揚長離去。
陳嫌一路逃到竹北市,上午10時10分許,竟然跑到縣政特區內,騎機車尋找下手對象,交通隊警員張兆宏騎警車載替代役男向子雲巡邏,發現陳嫌特徵與稍早通報的歹徒相似,上前盤查。
陳嫌見巡邏警車接近,朝縣政七街往光明六路方向逃逸,張兆宏改騎機車加速追捕。當時縣政七街與光明六路路口是紅燈,陳嫌調頭,張兆宏騎警用機車撞陳長欽的機車,後來和替代役向子雲合力制伏陳長欽。
陳嫌極力反抗,拿瑞士刀和大鎖攻擊員警,大喊「我有愛滋病」。兩警堅不鬆手,三人扭打。陳嫌在混亂中咬住張兆宏左手掌虎口處,適巧縣警局公關室主任曾前進路過,加入圍捕,陳嫌猛對3警吐口水,警方將他制伏帶回。
陳長欽在警局一再大喊「我有愛滋病、我有精神病」,向採訪記者「嗆聲」,還說「我看誰不爽,就把女朋友介紹給他。」員警小心翼翼銬住他,並要求衛生局人員抽血檢驗。
面對嫌犯自稱愛滋病患者,警方力求鎮定說,國內毒品氾濫,愛滋病患大增,患者外觀很難辨識,警員辦案時,只好自求多福,減少與嫌犯飛沫、血液接觸。
被咬的張兆宏隨後由縣衛生局人員陪同到馬偕醫院檢查,他的雙膝和陳長青扭打時擦傷,左手虎口有一處傷痕。他說,搞不清楚被咬傷或抓傷,醫護人員先擦藥、施打破傷風針,並抽血檢驗,一周後會有結果。
張兆宏說,雖然對方高喊有愛滋病,但他更怕歹徒脫逃,顧不了那麼多。事後想起心理還是「怕怕的」。
縣衛生局說,陳長欽非列管愛滋病患,初次抽血檢驗呈陰性,還得追蹤;衛生局人員也用試劑檢查張兆宏,結果呈陰性,初步排除感染,不過仍得觀察,半年內將抽血3次送驗,才能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