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18禁」電玩傾銷地?【2009/02/09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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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18禁」電玩傾銷地?
【聯合晚報╱社論】

2009.02.09 02:46 pm

越來越多人注意到,電腦遊戲和網路,取代電視、電影、雜誌和書刊,成為傳播暴力和色情的主要管道。為了製造聲光效果,讓遊戲看起來更逼真,有些電玩軟體的血腥和暴力畫面,遠超過傳統媒體所能呈現。整天在電腦遊戲和電視遊戲裡打打殺殺的兒童和青少年,真能分辨那只是遊戲,和真實世界的規範有所不同?還是把打打殺殺視為理所當然,可能將虛擬世界的暴力行為帶到現實世界裡?

這個問題引起注意。充滿血腥暴力的遊戲軟體隨處可得,且目前台灣的電視遊戲未分級;線上遊戲則由業者自行分級,卻徒具形式,甚至有業者說「遊戲女主角沒爆乳就賣不了」。如此景象怎不使得父母師長憂心?

分級沒有用,不應成為業者反對分級的藉口。如果規定分級的法律本身沒有嚴厲罰則,或分級之後卻不嚴格執行,那當然會產生「分級無效論」。但以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原初用意來說,正本清源之道是要嚴格落實分級制度。對父母來說,需要「指標」去了解子女接觸的遊戲內容如何;對販售業者來說,應有規範去區別什麼能賣、什麼不能賣給兒童和青少年。這樣的法律規範,在販售菸酒、電影分級等事項上都做得到,沒有理由對電玩遊戲做不到!

如果立法強制分級,而嚴厲的罰則使得業者違法變成划不來的事,這樣就可以把色情和暴力電玩的供給面控制住,兒童取得沒那麼容易,受到傷害的範圍才可能變小。這在其他很多國家都做得到,卻為什麼到了台灣,電玩展會有業者打算闢出「18禁」專區,光明正大推銷其他國家「十八歲以下禁止購買」的遊戲?

如果說電腦遊戲和電視遊樂器遊戲軟體無法可管,那麼趕快立法;如果說現有法令可能透過解釋和認定,將遊戲軟體納入分級,主管機關就應該趕快公告認定。否則,台灣將成為被血腥暴力遊戲軟體傾銷的大國。兒童和青少年沈浸在殺人放火、砍頭血肉模糊的畫面裡,長大之後會成為怎樣的國民?台灣禁娼禁賭、高調談道德的場面不少,但執行起來,很多色情和暴力的傳播卻是「條條大路通少年」,對青少年兒童的保護實在欠缺,有待快快把這個漏洞補起來!

【2009/02/09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