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性就失業? 歧視官司告贏 【2008/09/21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編譯高國珍/美聯社華盛頓19日電】
大衛‧許洛爾曾任美國陸軍特種部隊反恐單位指揮官,退休後美國國會圖書館原擬聘他為恐怖主義分析師,卻在「大衛」透露自己將動變性手術成為「黛安娜」後,取消了聘用之意。大衛一狀告上法庭‧還是打贏了這場「性別」歧視官司。
維吉尼亞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羅賓森在19日的判決書中寫道,證據顯示,國會圖書館起初極有興趣雇用大衛‧許洛爾,但他透露將會進行變性手術,合法地在文化上、生理上,變成一個叫黛安娜‧許洛爾的女子後,圖書館改變了主意,這是一種歧視,「原因是…性別」。
反性別歧視團體稱此案為具突破性的判例,因為一位聯邦法官判定,因某人變性而予以歧視,依聯邦法視為「性別歧視」。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的律師莎朗‧麥高文說,法庭這樣做是正確的,等於清楚大聲地告訴各公司,如果你因某人要變性而辭退他,可能有法律責任,會吃上官司。
被告國會圖書館和司法部辯稱,依照美國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針對變性而施予的差別待遇,不算非法的性別歧視。但羅賓森法官不予採信,認定這就是「因性別而歧視」。
大衛‧許洛爾在軍中曾是負責追蹤恐怖分子的指揮官,並曾向副總統錢尼等大官做過簡報。從軍中退休後,他前往國會圖書館應徵,對方於2004年12月表示願意聘用他。
許洛爾說,在一次跟圖書館官員夏綠蒂‧普利斯的午餐中,他解釋自己將在上任前開始動變性手術。第二天普利斯就打電話通知他,這個工作「不適合他」。許洛爾遂於2005年告上法院,指控國會圖書館違反民權法的反性別歧視條款。
法官將擇日宣布被告應受的處分。美國司法部正在研究法官的這個判決,尚未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