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偶女歌手 扮T覓包養 【2008/07/17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一名曾參賽「超級星光大道」,後轉戰「超級偶像」節目的陳姓女歌手,上月初上網找女同志包養,警方上網發現,傳喚她到案。

陳女供稱因心情不好沒人陪,才在網路上找人陪她,不是真的想被包養。因事證十分明確,警方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她函送法辦。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指出,二十一歲的陳女家住台北縣,日前曾參與星光幫遴選活動,因初賽不利,隨即轉戰超偶節目,近期將上電視錄影。

陳女上月五日凌晨,在網路「UT女同志聊天室」中,以暱稱「台北—找女養我—條件好的T」找人攀談,由於T是女同志中象徵男性的角色,因此警方以暱稱「qq」假裝女子與她攀談,並談妥以每月四萬元包養。

警方說,雙方網路攀談結束後,警方立刻列印聊天過程,並查出陳女網際網路位址,前天下午傳喚她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雖然陳女辯稱她不知道留下包養字眼違法,也不是真的想找人包養,但違法事證明確,偵訊後仍將她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