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質疑:特例變通案 不妥 [2007/05/10 聯合報]

教育部明定高中生可以請產假和育嬰假,各界反應不一,新竹市教會學校磐石高中校長王新化說,如果女學生有合法的婚姻關係,結婚生育,他不反對;但天主教禁止學生有婚前性行為,教友一定反對,不過,從教育者立場,他覺得有必要讓高中生請產假,讓學生安心生育,再作必要的輔導。

中山女中老師李素貞則是不以為然,她說,「教育部該管的事不管,卻變相鼓勵學生懷孕?」李素貞表示,高中女生懷孕應由學校特案來保護、協助,不應把事情說破,讓女學生沒辦法回來,「不該把特例,變成堂皇正大的通案,這會讓孩子的想法偏差,不是愛孩子、而是害孩子。」

新竹市教育局長蔣偉民也嚴肅地說,高中生多半未成年,高中生最重要工作是什麼?從實務上來看,產假加育嬰假,超過學期時數一半以上,與休學沒兩樣,有必要疊床架屋嗎?他也提醒有關小媽媽生產後的教養問題,「不是生而不養。」

苗栗縣的高中、職校大都抱持「教育部怎麼規定,就怎麼做」的態度,認為「學生受教權很重要」,一旦懷孕,應設法輔導,讓雙方家長、學生都能接受。

反對此一措施的宜蘭縣張姓社工員說,衛生署不是一再宣導性行為要使用保險套嗎?教育部的做法根本是鼓勵高中生懷孕,甚至會助長學生進行性行為時,無需顧慮是否使用保險套,「這是變相鼓勵高中生懷孕,小媽媽人數將會增加。」

苗栗縣一名黃姓家長怒指「教育部老是不務正業」。她說,她有孩子讀高中,教育部先前解除髮禁,孩子視蓄長髮為理所當然,整天心思想髮型,想怎麼耍酷。她擔心未來孩子會誤認「高中懷孕是合法的」、「政府也支持」、「懷孕是權利」。但學生如果懷孕,怎有心思讀書?未來校園製造出「小爸爸、小媽媽」,拋出的社會問題,不都交由校園外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