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健康的憂鬱 談社會面對跨性別時應有的心態 【2008/05/29 立報】
■宋竑廣
就在立報刊出跨性別專題之後,無獨有偶地,隨著對跨性別知識的增加,我在網路上跟人又討論起這個話題。討論是從媒體上一個精神科醫師談論跨性別自殺案例所發展出來的,眾人點到的題目很多,主要分成一般跨性別的處境,跟當事人個人的調適問題。
在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分析當事人死因的時候,有的人會提醒社會因素,有的人則歸咎於個人因素。對於這點,首先要說的是,一般同性戀自殺新聞,幾乎沒見過有人說:「真奇怪,其他同性戀就不會死,偏偏只有他。」把悲劇歸咎於個人身上。基本上像這一類的同性戀新聞,雖然一般媒體素質不能說很好,但多數還是會提到社會面,講幾句不被社會接受之類的評論。
可是,這個跨性別自殺的案例好像特別倒楣,死了還要被醫生、甚至被社會檢討一番(而不是社會檢討自己)。個人以為,會造成這種差異的可能因素是,變性慾不像同性戀,沒有從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拿掉、沒有被去病理化,需要受到醫療體系的檢視。大抵一開始就比較容易被他者當成病人,多少有點「怎麼看都覺得她不正常」的意味。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從媒體、眾人的評論裡,發現她很多行為被放大檢視。比如有人說她不自量力去應徵專櫃小姐,期待太高,自然適應不良。明明她找過的工作不只女性類的;而且一般人「不自量力」的多得是,大家看選秀或選美節目時,不也一堆人批評說:「長這麼醜也想當明星。」假設今天一個長相平凡的一般女孩自殺了,而她生前曾參加過選秀節目,在她死後,大家會拿這件事當成她走向自殺的徵兆嗎?
又有人說,她期待一切問題在變性後獲得解決,也是偏差心態。然而,一個人在感受巨大壓迫或落差的時候,會過度期待是很正常的。同為性少數的同性戀討論區偶爾也有這種話:「如果我是異性戀,就能得到幸福。」或者是:「下輩子不是同志的話,就能得到幸福吧。」這時即便有人提醒說,異性戀離婚的也很多如何如何,還是有人繼續想著:當異性戀就是幸福的保證、幸福樂園的門票(一般異性戀大概不會因為自己身為異性戀,就理所當然地覺得自己能得到幸福吧),兩者的反應很類似。
別說同性戀跨性別這類性少數,多數人或多或少都有這種過度期待,其中不乏不理性的行為,但卻很少被抓去治療,比方歇斯底里地抓姦,或者利用公共傳播管道來報復薄情郎等,都是不理性卻沒特別以病人對待的例子。說起來,為愛發狂似乎是父系社會所允許的一種精神疾病──據說母系社會是不會搞什麼情殺這種事的。過度期待的現象若不普遍,米蘭昆德拉也不會寫一本《生活在他方》。
討論時我一直在想:「無法適應充滿歧視的不良社會很不應該嗎?」「要求當事人要適應這種社會是『正常的』要求嗎?」在日本,跨性別因為不適應環境,而有自殺念頭的,高中以前累計近7成,自殘、自殺未遂的有2成1;韓國的同志青少女,有的也因為學校的高壓政策而有習慣性自殘的行為。更悲哀的事實還有:美國從90年代至今,因性別氣質不同而被殺害的人數累計有59人。我突然想起,日劇《阿信》演到被婆婆虐待時的一句話:「當時農村裡,做媳婦的普遍都有自殺過的經驗。」一般電視機前的觀眾看到這裡,大概都會覺得當時的日本社會有病,而不是個人適應不良;只是不知道在面對性少數的不幸案例時,是不是也傾向這麼想呢?
社會需要改變,這已經是老話了;更該說的是:「解鈴還須繫鈴人,心病更待社會醫(醫治社會的醫生)。」政治大學心理學系碩士周才忠有篇文章「社會改變是一條人們通往快樂與希望之必要道路」,明白指出:「臨床與諮商心理學者應該去除『沉默與畏懼』的專業性格,積極與主動起來,成為受制族群的最佳代言人與社會改變的最佳發動者。」此言並非空談,至少像日本精神神經學會,對於跨性別的問題,就有提出社會應積極改善項目的建議,比方醫療上有經濟困難應補助、法律上應修改配合等。這倒不是說,「病患」死了、出事醫生就要賠;而是面對社會因素促成的悲劇,專業人士可以給我們的指引更多。當然,在專業人士給我們指引後,就是社會上每一個人都可以幫忙的事情;甚至,如果社會能因此感到憂鬱,那大概最健康不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