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性判決 加州高院推翻同性戀結婚禁令 【2008/05/16 法新社】

(法新社舊金山十五日電) 美國加州最高法院今天在一項歷史性判決中,撤銷禁止同性戀結婚的禁令。這項判決代表美國人口最多的加州境內,同性戀情侶將可以自由結婚。

七名高院法官以四票贊成三票反對支持原告的主張,也就是將婚姻限制為一個男人及一個女人的結合是一種岐視。部分分析家認為,這項判決可能影響全國對同性戀結婚議題的態度。

加州首席法官喬治在書面意見書說:「將婚姻制度的設計限制為『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結合違反憲法,必須加以廢除。」

這項判決補充說,所有加州情侶有結婚的「基本民權,不管他們的性傾向如何」。

在此之前,美國僅有麻薩諸塞州允許同性戀結婚,加州、新澤西州及佛蒙特州則立法賦予同性戀伴侶許多與夫妻一樣的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