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逼女口交 網友教留精存證 【2008/05/08 蘋果日報】

壹蘋果網絡

獸父逼女口交 網友教留精存證
小五生上網才知被性侵 提證物送交老師

【王智勇╱台南報導】南縣一名獸父,趁幫小五的女兒洗澡時,要女兒為他口交,否則就打罵;小女生誤以為只是幫父親洗下體,竟慘遭性侵近一年。日前小女生和網友聊天,才知被父親性侵,並聽從網友建議,在父親再次性侵時,將精液吐在垃圾袋裡當證物,送交老師報警,獸父昨坦承獸行,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小女生則由社會局安置。

令人噁心
被害小五女生(十一歲)的老師氣憤說:「這種爛父親真令人噁心,簡直是變態!」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父親利用小孩討好大人的心理犯罪,「禽獸不如。」中華民國性教育協會講師黃瑞汝則指出,親子共浴雖是性教育最好的時間,但從孩子開始上學起,就應讓他們單獨洗澡,這種獸父應送去精神鑑定。

威脅不得透露
警方指出,獸父(三十六歲)是一名工程包商,小五女生是他的獨生女,包商後來離婚再娶,平時他因工作在外,一、兩周才回家一次,女兒都和繼母一起生活;但繼母平日要上班到晚上十時才會回家。
去年五月的某一天,獸父在家替女兒洗澡時,見女兒已開始發育,竟生邪念,自己也脫光衣服和女兒一同洗澡,趁機和女兒有肌膚之親。但女兒以為和小時候一樣,只是和父親洗澡的天倫之樂。
兩月後,獸父刻意選在下午五時女兒放學、妻子未下班時返家和女兒洗操,並對女兒說:「妳長大了,也要幫爸爸洗澡。」教女兒替他打手槍。過一段時間,獸父又進一步要女兒用嘴幫他洗「小弟弟」。
小女生不懂,每次父親射精時,她就吐出精液;有時覺得噁心不想洗,即遭父親打罵,小女生為了討父親開心,只好照做。父親還恐嚇女兒說:「妳如果告訴媽媽,媽媽就會離開我們,妳就沒媽媽了。」
日前小女生上網和網友聊天時,告訴對方和父親洗澡的事,才知自己被父親性侵;網友還教她:「如果爸爸再要妳洗小弟弟,就把精液吐在乾淨的垃圾袋裡當證物。」

大驚失色報案
大前天,小女生父親再性侵她,小女生「做完」後,第二天帶著裝有父親精液的垃圾袋到學校交給老師說:「每次洗澡爸爸都要我把他的小弟弟含在嘴裡,這是爸爸的小弟弟吐出來的東西。」老師聽了大驚失色,立即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