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交有罪?警稱有爭議會改進 【2008/04/21 自由時報】

「元」交有罪?警稱有爭議會改進 【2008/04/21 自由時報】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刑事警察局預防科表示,兒少法是為保障人權,警察是出於被動要求依法執法,但不諱言,也確實產生許多爭議點,除已訂定該法條標準執法程序,要求各警察機關依規定辦理外,並正著手研議修改法條部分內容,讓日後執法能夠更加嚴謹,以期減少各種爭議。

預防科表示,已發函給各警察機關的標準作業程序,內容包括大法官解釋釣魚是合法偵查手段,但誘人入罪是非法;兩人於網路密室私談不構成違法;釣魚方式約嫌犯外出碰面,因散佈行為已結束並非現行犯等許多相關規定。

同時,因中央跨部會為保障婦幼安全,有要求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的查緝數量,故兩個月前建議相關單位將廿九條除外,不再列入目標值。

預防科表示,過去廿九條查緝獎勵較其他案件高,為不鼓勵,經與各相關單位研究後,將加以修正,現全案正交由內政部審查中。

「暗示」字眼太廣泛 建議取消

此外,廿九條構成犯罪要件的「暗示」,認定太過廣泛與主觀,正如網友暱稱「元」,是「援」還是單純的「元」,產生諸多爭議,已向該法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兒童局建議修法取消,另也建議將刑事罰改成行政罰,但皆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