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8百看咪咪…13歲女劈4男 【2008/01/30 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彰化縣報導
桃園縣一名十三歲國一中輟女生,透過網路聊天室和人援交,卻兩度被男網友佔便宜。一名花了八百元看她胸部的男網友同情她處境,帶她向警方報案,少女卻全盤托出被他看胸部的事,這名男網友被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

「我真是好心被雷親!」張姓男子在警局裡懊惱地表示,他得知少女老被別人占便宜,才主動陪少女報案,想不到自投羅網。

警方查出,這名少女上月底還與一名比她還小幾個月的國中男生發生關係,少年昨天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彰化地院少年法庭。

這名來自單親家庭的少女,因不愛讀書而中輟學業,平日沈迷於網咖,透過網路聊天室結交網友。因缺錢花用,即透過網路聊天室找對象援交,支應開銷。

這名少女上個月從桃園南下,與網友約在中部援交,有兩名男網友看她年幼可欺,占她便宜後,只給數百元就打發走人。

上個月底,張姓男網友約她到彰化市一家賓館見面,她開口要價三千元,張姓男子面有難色,說口袋裡只有一千三百元。經張姓男子討價還價,表示須留五百元坐車回家,提議「花八百元看胸部總可以了吧?」雙方才達成交易。

張姓男網友得知少女兩度被男網友占便宜,還帶她向彰化警方報案,並交代她千萬不要抖出看她胸部的事。沒想到,少女卻向警方托出張姓男子看她胸部的事,讓張姓男子當場愣住,急忙搖著手說:「我只看胸部,沒有摸。」少女卻堅稱張有捏她胸部,張姓男子因此被警方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法辦。

少女還告訴警方,她曾與另外三名男網友約在對方住處或賓館發生性關係,警方即依她提供的網路帳號,查出這三名網友身分。警方分別傳喚他們到案後,發現其中一名網友還是國一生,比少女年紀還小幾個月,警員不禁嘆「這是什麼世界?」

少年表示,他和少女在彰化市一家賓館發生關係,完全是你情我願,也沒有金錢交易。他還問員警:「這樣也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