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坐牢 逼獄友當愛奴【2007/03/21/聯合報】
聯合新聞網 | 國內要聞 | 社會 | 性侵犯坐牢 逼獄友當愛奴
性侵犯坐牢 逼獄友當愛奴【2007/03/21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曾增勳、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因性侵少女被關進台北監獄的張貴雄,坐牢期間又性侵男受刑人,事後還把對方當奴僕使喚,脅迫摳腳和洗被單,桃園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六年徒刑。
台北監獄指出,卅七歲張貴雄性侵同房受刑人的時間都在凌晨一到二點,且以棉被遮掩,致同房其他受刑人未察覺,而舍房的瞻視孔太小,加上監視器有死角,也未能發現,後來管理員發現不對勁,主動查出移送法辦。
桃園地院調查,張貴雄身材壯碩,因強盜及性侵一名處女被判刑十四年,九十三年發交台北監獄服刑,坐牢時仍不改兇悍。
九十四年三月間,因竊盜案入獄的陳姓男子與張貴雄同一舍房,張貴雄見對方身材瘦小,長得白淨,又是菜鳥,稚嫩可欺,先對陳姓男子下馬威,強迫做事和打罵。
張貴雄嚇住對方後,再把陳姓男子的床位調到他旁邊,開始要求提供性服務,陳姓男子起初不從,被張數度毆打,張的手下也強迫他「為老大服務」,陳姓男子無法反抗,任由張貴雄凌辱;張貴雄在舍房內以棉被蓋住,利用同房受刑人都入睡後,性侵陳姓男子。
有了第一次後,張貴雄每次要「作」時,都要求陳姓男子洗乾淨「等他」,剛開始幾乎夜夜在舍房裡性侵。
張貴雄還把陳姓男子當做奴僕使喚,除了晚上的性服務外,白天還得伺候他,包括看電視時幫他摳腳、洗被單、清理穢物和洗碗等;直到十多天後管理員要把陳姓男子調走,張貴雄竟嗆管理員「管閒事」,管理員覺得可疑,私下訪談陳姓男子後,發現他被性侵。
法官審理時,被害人指張貴雄性侵他多次,有時一晚二次,還脅迫他「痛也不能喊出來」,否則挨揍,他恨死張貴雄。法官根據同房受刑人作證,認定張貴雄性侵男受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