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誘姦男童 8天28次【2007/03/20/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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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師誘姦男童 8天28次【2007/03/20/蘋果日報】
讓另一男童在旁觀看 判囚10年
【王潔予╱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德拉瓦州一名國小女老師,因與年僅13歲六年級男童性交,上周五由該州最高法院判定二級強姦罪名成立,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聆聽判決後聲音顫抖的向受害人道歉,但原告家屬認為,刑期太短,不足以彌補孩子失去的純真。

現年35歲具有教育碩士學歷的荷特(Rachel L. Holt),穿著紅色囚衣出庭,法官宣讀罪狀時,她低頭啜泣不斷顫抖,還「所有受苦的人」致歉,希望外界不要以她犯的錯來評斷她。

特之前是德拉瓦州克雷蒙小學科學教師,任教多年。調查報告顯示,去年3月底荷特謊稱自己是學生家長,說服受害人家長讓男童晚間外出。男童父親也指,兒子曾騙說要到親戚家,實際是去荷特家。

2月致電男童278次

荷特在去年3月24至31日八天內,與受害男童性交28次,甚至讓另一名男童在旁觀看。檢察官庫林納指出,電話通聯紀錄顯示,荷特曾在兩個月內,狂電男童 278次,光是3月20日當天就打了13通。他說:「嫌犯是計劃犯案,她根本不管別人,只顧滿足性需求。」而且調查過程中不知悔改,庫林納依此求刑25 年。

禁止與受害者聯絡

荷特委任律師馬利克則試圖為她爭取減刑,辯稱荷特是自卑心及前夫家暴的受害人,事發前她剛好憂鬱症發作,加上與網友約會不順,才做出「糟糕的決定」。

法官除判荷特10年徒刑外,還要她刑滿後居家監禁半年及緩刑24個月,並不得與被害人及其家人聯絡。不過,被害人叔叔代表家屬發言時說:「孩子的純真受到踐踏」,性侵犯不論男女應負相同刑責,因為「強姦就是強姦」,顯然不滿判決結果。受害男童目前已重返校園,並接受心理治療。

近年來,美國師生畸戀頻傳。田納西州31歲男子艾瑞克10日槍殺與教師妻子發生婚外情的18歲高中生,這是師生戀歪風下首起流血悲劇。

國內外師生戀例子
2007/03 台灣悅氏礦泉水董事長陳進原20歲的么子Jordan與其就讀的道明外僑學校25歲徐姓電腦女老師
Stella「交往密切」。
2007/03 美田納西州女老師艾琳麥克林與18歲學生鮑爾外遇 ,丈夫艾瑞克槍殺鮑爾。
2005/11 美佛州女教師貝斯利與14歲學生發生性關係,被判居家監禁3年、緩刑7年。
1996 美華盛頓州女教師勒托努,與12歲學生法羅發生性關係,被控強姦未成年人,坐牢7.5年。兩人於前年結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