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興社區:政府應集中安置患者【2007/08/08 中國時報】
【石文南/台北報導】
「敗訴就敗訴,就給他們住下去吧!」、「當然會擔心被傳染呀!」與台灣關愛之家比鄰的再興社區住戶都只能默默接受判決結果。社區管理委員會發言人陳愛潞表示,感染者進進出出社區沒人管,政府難道不能規範一下嗎?為什麼要其他的人過這種無奈的日子呢?
陳愛潞希望大家不要唱高調,台灣關愛之家內的人很可憐,但在重視台灣關愛之家時,他們再興社區住戶的權益也不應被忽視。
陳愛潞說,六月通過的愛滋防治條例修正案,其中規定凡是收容、照顧愛滋的社工、醫護等相關人員,若經感染都能獲得保障,但再興社區裏若不幸有人受到感染,又有誰來關心?
她表示,社區內有不少人想搬走,但台北市房價那麼貴,能搬到那裡去呢?何況感染者在社區中大量聚集,誰敢買這裡的房子呢?一位住戶指出,想想看這群人如果住你家旁邊會怎樣?他們清出來的廢棄物,會不會傳染?都令人擔憂。政府應該出面為愛滋患者尋覓集中住所,而非由社區獨自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