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監護權 被判取消【2007/07/25 歐洲日報】

法官認定對子女有負面影響 西班牙執政黨尋求司法補救
法新社馬德里二十三日電/郭昭澄編譯

一個西班牙同性戀權益協會二十三日譴責,東南部莫夕亞 (Mur-cie))一名法官決定取消一名同性戀婦女的子女監護權,認為母親的同性傾向對子女教育有負面影響。
這項決定涉及一名離婚婦女,她和另一名婦女有性關係但未同居。

執政的西班牙社會黨對此反彈表示令人難以接受,並要求法官監督機構「司法委員會」採要必要措施。

社會黨尤其認為判決定違憲,因為此決定是根據當事人的性別傾向,有岐視之嫌。

據「國家報」網站公布的法官裁決書摘要,同性戀環境不利未成年人,同時也提高他們變成同性戀者的機率。

判決書指出,兒童有權擁有一父一母,而非兩父或兩母。知名專家都異口同聲如此表示。甚至不需專家,用常識判斷就夠了。男女是互補的,而非女女或男男。

西班牙在薩巴泰羅領導的社會黨政府推動下,大幅提升同性戀權益,社會黨在二○○五年七月立法通過同性戀婚姻法。此後同性戀配偶無論是否結婚,都有權收養小孩。

同性戀權益協會發言人指出,西班牙自從通過同性婚姻立法之後,就未再出現過類似的岐視案件。法律特別規定,子女監護權之授予無關性傾向。

【2007-07-25/歐洲日報/9版/歐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