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之家勝訴 終可落地生根【2007/08/08 台灣立報】

【記者陳怡君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昨日判決關愛之家勝訴,不需搬離再興社區,搬了十幾次家的關愛之家終於可以落地生根,生活在安全的庇護家園當中。台灣高等法院依照今年7月公佈施行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不得歧視愛滋病患的安養和居住,因此,改判關愛之家勝訴。

台北市再興社區要求收容愛滋病患的「台灣關愛之家協會」,依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搬離社區。雖然一審法院依照再興社區規約,判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敗訴,必須搬離,不過,關愛之家不服上訴。高院發言人溫耀源表示,由於《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在今年7月11日公佈施行,規定感染者的人格和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的待遇,高院據此改判關愛之家勝訴。也就是說,再興社區不得再依照約規拒絕愛滋病患居住,全案就此確定。

剛從監獄出來,愛愛的媽媽直接進到關愛之家當保母,照顧愛愛跟其他沒有媽媽在身邊的愛滋寶寶。台灣關愛之家創辦人楊捷表示,再興社區的關愛之家日前整修為婦幼部,專門照顧愛滋寶寶,與帶著孩子沒地方去的單親媽媽。楊捷低調的說,婦幼部住的是無辜的愛滋寶寶和需要幫助的婦女,沒有男性愛滋病患之後,似乎降低了居民的恐懼,社區也不再阻擾整修施工,算是某種善意回應。